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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标题:  关于昌邑项目部补助及动迁旅费的规定
发布时间:  2016-05-16 11:10:15
文档简介:  各单位、各部门: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,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通过,昌邑项目部动迁人员单程差旅费按 56 元标准执行: 临淄 潍坊 25 元 潍坊 昌邑 12 元 昌邑 石化厂 4 元 路途补助 15 元 旅费包干: 56 元 项目部动迁人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