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格对外租办公车辆使用的规定 公司各单位、部门: 为加强外租办公车辆使用的安全管理,保证公司外出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,经公司领导及相关管理部门研究,对今后使用外租办公车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: 一、原总经理办公室固定使用车辆,由总经理办公室签发申请单,并负责管理; 二、其他临时租用车辆,由使用单位先到工程管理部开具外租办公用车申请单后,再由使用单位及安全管理部、公司领导签字后,该申请方可生效,工程管理部统一派车; 三、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擅自使用外租办公车辆,结算部门对使用车辆将不予以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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